解决执行难暨强制迁出房屋和土地专题报道之二

2018-06-12 10:32
来源: 执行局
作者: 焦阳    浏览: 880

 

2018年6月8日,谷城县某小区内,我院强制腾退行动继续进行。

 

原告唐某诉被告肖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判决肖某向唐某偿还欠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李某对肖某应偿还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上述二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我院查封了李某名下位于谷城县的房屋,对该房屋进行了两次挂网拍卖,但均流拍。之后,我院作出裁定将该房屋抵偿给了申请执行人唐某,并完成了过户登记。但是被执行人李某拒不迁出该房屋,并对法院迁出通知置若罔闻。

 

执行干警到达该房屋后,李某对法院的执行行动显然早有准备,摆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执行干警反复向其阐明抗拒执行的违法性及其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但李某仍不为所动,甚至将其两岁的幼儿推出来阻止法院执行。口头教育无效后,执行干警决定强制执行,将房屋内的物品全部搬离至李某亲属住处。同时,为了保证整个执行工作的公平、公开,执行干警依法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了录像。执行干警经过半天的努力,将该房屋全部腾空,更换了门房钥匙,并将钥匙交给了申请执行人。

 

纵然骄阳似火,抑或山高路远,樊城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在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强制执行的路上风雨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