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2023-09-15 15:26
来源: 杨永贤(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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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9月13日,樊城区法院公开审理刘某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补偿协议一案,该局局长李庆丰出庭应诉。在庭审现场,区司法局组织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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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7日,区住建局与刘某签订了《襄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约定以货币补偿方式征收刘某房屋。后区住建局向刘某支付了部分房屋征收补偿款,刘某就剩余部分提起诉讼。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及辩论。区住建局详细解释了欠付拆迁补偿款的原因,并表示一直在研究解决措施,承诺尽快筹集资金向原告付清剩余补偿款。在调解环节,经审判长主持,原告与被告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该起行政纠纷当庭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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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出声,对案情进行必要陈述、答辩、质证,回应当事人诉求,释明行政行为理由,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出解决方案,有助于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自己的诉求被高度重视,有利于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樊城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精神,强化府院联动,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通过组织应诉教育培训、庭审观摩等活动,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同时,樊城区法院也将继续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坚持能动司法,搭建好行政争议沟通桥梁,做好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