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动协作执结“骨头案”

樊城法院强制执行过程现场公证

2012-05-08 09:37
来源: 樊城法院办公室
作者: 刘运波    浏览: 1887

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扬言法院若采取强制执行会出人命。近日,樊城区法院出动20余名警力,汇同市(区)人大、政协、民警、公证处等5个部门,组成庞大的执法队伍来到襄江商场三楼,对被执行人张某所到租赁期限的商铺进行了强制执行腾退。襄阳市公证处现场对执行过程进行了公证。

从2003年5月起,张某租用襄江商场三楼一间门面经营精品毛衫系列。后来,她因嫌自己经营商铺位置偏、襄江商场又为其调换摊位而感到不满,在合同期满后拒不续签租用合同,拖欠襄江商场租金8万余元。20006年5月,襄江商场向樊城区法院起诉张某,要求与张某解除租赁合同,同时支付拖欠租金和退出经营场地。

该院经过审理,判令张某在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租金并将商铺腾迁完毕。但此案判决生效后,张某不服判决未上诉,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该院又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维持了该院原审判决。而后,襄江商场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7年8月,该院依法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传票,承办法官就生效判决的有关情况做其思想工作,但张某情绪激动,不理会承办法官的解释说服工作,并当即到市人大进行上访。

虽然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张某及其亲属耐心做思想工作,望其自觉履行,但张某把法院的教育视为软弱,不仅不执行,还扬言法院如果强制执行就要出人命,在商场造成不良的影响。为了迅速执结此案,维护商场正常的管理秩序,该院专门成立的执行组、宣传组和保卫组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对商铺的物品进行清点打包,并将物品转移到指定的仓库存放保管。

为见证整个执行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该院在执行过程中均邀请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片民警到场监督作证,委托襄阳市公证处两名公证员对腾退商铺的原貌、物品和执行过程进行了全程现场公证,并对整个强制执行过程摄影摄像,确保程序公正。

由于执行措施到位,整个执行现场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