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执行难暨强制迁出房屋和土地专题报道之一

2018-06-11 10:27
来源: 执行局
作者: 焦阳    浏览: 649

 

2018年6月7日,一场强制腾退活动在烈日下顺利完成,这是我院首次尝试跨区域联合执法,与枣阳市人民法院团结协作、共同实施,并取得圆满成功,也是我院“解决执行难暨强制迁出房屋和土地专项活动”的又一成果。

 

原告邮储银行襄阳分行诉被告枣阳市某纺织公司、王某、刘某、付某、周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我院审理后,判决以上五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上述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遂申请我院强制执行。

 

执行中,我院查明王某在枣阳环城办事处孙庄有房屋数幢,依法对上述财产予以查封并拍卖,买受人竞得房屋后却无法接收入住。原来王某除本案欠款外,还有其他多项欠款,王某便将我院已查封、拍卖的房屋私自分给了其他债权人居住。

 

由于牵涉到异地执行问题,我院在决定强制腾退前,进行了详细部署,并提前将执行计划通报枣阳市人民法院,请求其提供协助。

 

到达执行现场后,王某的其他债权人对法院的执行活动产生了很大的抵触情绪,多次威胁甚至试图采取暴力行为抗拒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向他们宣讲法律知识,告知其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性以及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收效甚微,执行活动一时陷入僵局。最终,执行干警对抗拒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拟决定实施拘留,并强制带离执行现场,才保障了强制腾退的顺利进行。经过一天的努力,房屋基本腾空,顺利移交给了购买人。

 

对于这些被强制带离的债权人们,执行干警考虑到他们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而不得已为之,并非有意暴力抗法,于是在对他们予以批评、教育并告知要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后,决定不实施拘留。债权人们也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并表示以后要学法、懂法、守法。

 

在此,我们呼吁被执行人要讲究诚信,积极履行债务。同时,我们每个人也要依法、依规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勿以身试法。